用户协议
最后更新:2026年10月21日 版本:V2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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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服务内容
本公司通过本网站为您提供:
- 工程机械(挖掘机、装载机、压路机等)的展示、询价、租赁与销售
- 工程设备配件(滤芯、液压件、易损件等)的展示、询价与销售
- 工程施工服务(桩基、土方、路面等)的咨询、报价与承接
- 「我要团购」集采服务(配件、设备、工程施工服务,需支付定金锁定资格)
- 「二手机械」闲置设备信息发布与撮合(按现状交易)
- 会员中心、订单管理、在线支付、电子发票申请与下载
- 合同在线签署、台班签认、结算对账等配套服务
二、用户行为规范
您承诺不对本网站及本公司服务进行以下行为:
-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危害网络安全、破坏社会秩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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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利用本网站从事任何商业欺诈、不正当竞争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
- 冒用他人身份、提供虚假资质或材料
三、账户管理
您可通过本网站注册会员账户,使用订单管理、合同签署、在线支付等扩展功能。您应妥善保管账户名、密码及验证码,所有通过您账户进行的操作均视为您本人行为。如发现账户被盗用或异常,请立即联系本公司客服。
- 注册须使用本人合法持有的手机号并通过短信验证码验证;一个手机号仅可绑定一个会员账户。
- 办理设备租赁、工程施工等业务时,本公司可要求您补充实名信息(姓名、身份证、企业营业执照等)用于资质核验,拒绝提供将导致相应业务无法办理。
- 账户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出借、出租、转让;因出借账户产生的后果由账户注册人承担。
- 您可随时在本站会员中心修改密码、注销账户;注销后订单、发票等依法需保存的记录仍按规定期限留存。
四、价格、下单与支付
- 本网站展示的产品价格、规格、库存等信息仅供参考,不构成要约;最终价格、交付与付款条件以双方签署的书面/电子合同为准。
- 在线下单后,系统生成的订单为意向订单,本公司有权审核、要求补充材料或因库存、定制、大额交易等原因拒绝接受并全额退款。
- 支付方式:微信支付、支付宝、云闪付及银行转账。支付以本公司实际到账为准;到账前订单状态为「待付款」。
- 定金规则:设备销售、团购等业务可约定定金,定金支付后合同生效;因客户原因不履行的,定金不予退还;因本公司原因无法履行的,双倍返还定金。
- 团购(集采)规则:参团须登录会员并支付定金锁定名额;达到成团数量后进入履约阶段;截止时未成团的,定金原路全额退还(一般 3–7 个工作日到账)。已付定金后主动退团的,定金不退。
- 发票: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。设备及配件销售按 13%、配操作人员的设备租赁及工程施工按建筑服务 9%、其他服务按 6% 开具增值税发票。需专用发票的,请在付款前提供开票资料;发票在收款后 7 个工作日内开具,可在会员中心「我的发票」下载。
- 价格如因录入错误、系统故障或明显偏离市场价而显示异常,本公司有权在发货前取消该订单并全额退款,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。
五、合同的成立与电子签名
- 您在本站提交订单、签署电子合同或电子签认单,即表示您已阅读并同意相应合同条款,合同自双方签署(含可靠电子签名)之日起成立。
- 本站使用的电子签名符合《电子签名法》关于「可靠电子签名」的要求,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- 双方在合同或账户中填写的手机号、电子邮箱为有效送达地址,通知自发出之日起 3 日内视为送达。
- 台班作业完成后,现场签认(含线上电子签认)即视为对作业数量与费用的确认;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,视为认可。
六、二手机械交易特别说明
- 本站发布的二手机械信息由本公司或第三方提供,按「现状」交易,建议买方实地看机、试机后再成交。
- 二手设备的工作小时、年份、成色等信息以现场核实为准,本站展示内容不构成质量保证;法律另有强制规定的除外。
- 二手设备一般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(可按 3% 减按 2% 或适用政策开具普通发票),成交前请与客服确认开票方式。
七、知识产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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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协议变更、中止与终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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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争议解决
本协议的订立、执行、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因本协议或本站服务产生的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提交徐州仲裁委员会,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。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,对双方均有约束力。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。
十一、联系我们与投诉处理
如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、投诉或权利主张,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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